去年7月,迪庆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建成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全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迪庆州各级党委、政府和主体职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环保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夯实环保基础,强力推进了以扬尘污染、油烟污染、汽车尾气污染治理等为重点的“蓝天行动”;以森林保护与建设、城乡一体绿化、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为重点的“青山行动”;以水源地保护、河长制落实、水土流失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的“绿水行动”;以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农业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体系为重点的“净土行动”。
该州还聚焦《意见》的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统筹推进严控噪声污染、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坚守环境安全底线、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和凝聚全民绿色共识等12项重点任务,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和铁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争当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记者 尤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