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尤祥能)9月10日上午,记者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已于9月2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香格里拉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提升香格里拉品牌打造了一张亮丽的名片。但是,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城市管理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按照重大改革事项立法先行的原则,为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提升香格里拉城市品位和形象,经州委同意,州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了5年立法规划,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列入了2017年度地方立法项目。
《条例》共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等九章46条。据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浦江介绍,《条例》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紧扣“立法为民”这一主旨,体现香格里拉品牌“和谐”这一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柔性管理的原则,管理措施体现宣传教育为主,引导优先,惩处为辅,宽严相济。二是明确城市管理主体职责。《条例》结合香格里拉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自的职责。三是强化公众参与权。营造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保护城市环境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对如何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五是坚持权责对等的立法原则。对其不履行相关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这部《条例》是迪庆州自2017年3月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是迪庆州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城市管理,提升香格里拉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