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州水资源现状,制定出台了《迪庆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为我州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取水要登记、用水要缴费的原则,对矿产资源开发、水电站等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户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截止目前,全州保有取水许可证113个,许可取水量146.01亿立方米。对取用水户征收水资源费,近几年,每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费征收额达3000多万元。
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州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共有6个,按照《云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档案和统计制度,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审批、登记的相关材料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立卷、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管控机制,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对全州水电站严格要求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和监控设施建设,保障河道生态流量,最大程度减小水电站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利影响,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对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康思水库,德钦县水磨房河,维西县纸厂河等城市供水水源地进行了保护区划分,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香格里拉市龙潭河由于地下水出水量不足,水务部门已按相关程序向省政府申请划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施了桑那水库补水工程建设,通过调水解决桑那水库供水不足和周边人类活动对水环境影响的问题。开展了桑那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通过雨污水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整治、库岸整治、隔离防护、植树造林等措施,对桑那水库水源开展综合性保护。2019年将实施德钦县直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对水磨房河水源地实施综合保护措施。
(记者 央金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