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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15:25:22  来源: 云南网-香格里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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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德钦县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记者从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获悉,2018年,该县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维护民族团结持续添砖加瓦,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深入寺院开展维稳安保工作,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2018年德钦县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共10次,该县民宗局积极开展安保工作,确保了大型宗教活动稳定安全有序开展。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德钦县东竹林寺、燕门乡禹功寺荣获州级“和谐寺院”,德钦县清真寺、德钦县茨中天主教堂荣获全州“和谐寺观教堂”。德钦县32名宗教教职人员荣获全州宗教界人士先进个人。

  认真开展经幡治理工作,截止去年年底基本完成经幡清理工作,旅游区景点、神山圣湖、公路桥梁、通信杆塔、宗教构造物、寺院等公共场所悬挂的经幡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清理,清理全县范围内经幡152000余串,基本清除了乱挂经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对全县辖区内的露天宗教塑像进行再核实,德钦县共有露天宗教塑像2座,露天宗教构造物625座(白塔、转经殿、烧香台等),其中白塔已审批201座,正在审批301座。

  认真排查德钦县各类宗教组织举办假期学习(培训、托管)班的情况。协助统战部完成“德钦县八个建立工程”。认真完成德钦县各寺院欠款情况、德钦县僧职、德钦县经师信息库、德钦县露天宗教塑像、德钦县三级学衔僧才、德钦县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德钦县宗教界代表人士基础信息、德钦县宗教人士担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情况等8个方面的统计。

  组织培训参观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意识,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德钦县共计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参观活动4次,组织教职人员《条例》培训3次,入寺开展《条例》宣传10余次,发放藏汉双语版《条例》百余册,受益僧尼300余人次,并悬挂横幅2条,掀起了学习《条例》热潮。同时,民宗局协同相关部门对25名高中阶段(16-18岁)适龄僧侣开展法制教育暨民族传统文化技艺基本功培训班;26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僧侣复学,进行集中办学。

  认真办理进藏证明,2018年共办理德钦县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进藏、进川及旅游证明317人。

  与全县六乡两镇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寺院管理局签订《德钦县统战民宗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责任书,明确职责。(记者 江初)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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