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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医疗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2:04:05  来源: 云南网-香格里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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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州医疗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

  日前,记者从全州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获悉,2018年,我州医疗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普惠更多群众。

  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支持我州中藏医药发展,2017年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我州出台了《迪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对中藏医药医保支付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对各级医疗机构中的中藏医住院和门诊支付报销比例提高10%。目前,我州共有169种中藏医诊疗项目经批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全力以赴服务脱贫攻坚。2018年,我州确定的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73998人,其中:已脱贫63412人,未脱贫10586人,已全部在医保系统中成功标识,全州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截止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8种门诊特慢病报销比例达到87%;住院待遇通过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72.14%;9类15种大病通过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报销已达到70%以上,实行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各县(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征缴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户40元的参保征缴工作,实现建档立卡100%参保。

  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根据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州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对全州14家定点医疗机构、20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实了多起违规挂床、冒名住院、多传诊疗项目、套用项目及销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物品的行为,处罚医疗机构4家,责令整改4家,扣除违规金额4338.81元,扣除违约金及质量保证金41036.2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有效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树立了医保部门敢管、严管的形象。(央金拉姆)

责任编辑:范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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