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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出台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02:00  来源: 迪庆日报传媒

原标题:【新时代 新迪庆 新征程】迪庆出台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记者从迪庆州发改委获悉

今年10月迪庆州出台了13项措施

支持全州实体经济发展

确保如期实现

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加大对全州特色农产品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行业协会申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制定标准化种植养殖技术,对获得省级、州级标准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企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龙头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推动线上消费新业态。依托国内电商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利用各大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货促销。发展夜间经济和商贩贸易。

鼓励发行消费卡(券)。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等平台,分批发放电子消费券,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购买消费券作为职工工会福利,广大职工凭券在全州商贸、餐饮、住宿、旅游等线下实体商户消费,年底前消费完毕。

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对纳入名单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实行特事特办,并进行针对性授信,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融资利率和办理费用。各金融机构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在授权范围内给予最大利率优惠,办理费用降低50%。

加大贴息补助。对纳入贷款名单的企业,年内新增1年期及以下复工复产的流动性贷款,按照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

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州级财政安排资金,搭建“政银担”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率。

降低用电成本。到2020年12月31日前,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用电户按照原来电价的95%进行结算。

鼓励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市场主体,减免全年房租。鼓励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经营主体减免全年租金。鼓励各商品交易市场减免经营户全年摊位费。

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对商务楼宇、商场、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免征相应出租房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旅游、餐饮、住宿行业的纳税人自用房免征全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一

降低用地出让成本。合理下调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对发展产业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按照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对“半山酒店”建设用地实行点状供地政策。

十二

加大就业补助力度。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到12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农民工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吸纳人数分别给予每人3000至5000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十三

加大解决工程欠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解决工程欠款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度,限制参与政府性采购、招标和生产许可等。(杨勇)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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